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乡村振兴专项工作 临聘人员招聘公告
更新日期:2019-10-29    浏览次数:2512次

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乡村振兴专项工作临聘人员招聘公告


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委托汕头市金平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招聘乡村振兴专项工作临聘人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临聘人员从事乡村振兴专项工作,主要业务包括信息收集处理、文秘资料、后勤服务等工作(工作任务较重,需参与值班)。

二、基本条件

1、聘用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3)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具备本项目相关专业优先,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者优先。

(4)年龄在38周岁以内(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能够胜任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标准每月2300元(含社保、医保个人缴交部分),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享受相应待遇,不解决住宿问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9年7月2日-2019年7月6日(办公时间内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

汕头市金平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62号一楼。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表模见附件;双面打印,自贴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各1份;报名时需带原件校对。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汕头市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委托汕头市金平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五、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和综合考核方式,由汕头市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联合汕头市金平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组成考核组对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进行面试和综合考核。对面试和综合考核合格者,根据综合素质高低,按招聘的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选。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入围人员名单在汕头市金平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tjpba.com/)公布。

六、体检

入围人员自行到区(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汕头市金平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tjpba.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局委托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与临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时间为2年。

八、其他事宜

联系部门及电话: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办公室吴同志0754-88222178

汕头市金平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李同志0754-88568868


附件:IMG_256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乡村振兴专项工作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